這不僅是法律基本權利(如基本人權、隱私權)的問題,還涉及資訊保存、複製及保密的科學不確定性所衍生的各種重大社會風險。
關於指紋、虹膜或 DNA 等個人生物特徵,有兩種運用模式。一種是「核對模式」(authentication),包括利用指紋鎖,或現代常見的指紋手機、指紋電腦等。這種模式的特點是採取一對一的比對,開啟指紋鎖或指紋手機、電腦時,比對使用者的指紋資訊與預先儲存的資訊。
因為是一對一的核對,所以只需要預先載入使用者的指紋,不必建立全面的指紋資料庫,也不需要求不相關的人士提供指紋。更重要的是,核對模式只需要比對使用者的指紋是否相符,也就是說指紋鎖或指紋手機只需要知道使用者的指紋資訊,而不必知道使用者的姓名,更不必知道其他更詳細的個人資訊,例如使用者的親人、住址等。
另外一種模式是「辨認模式」(identification),與核對模式不同的地方在於,它從事的是一對多的比對,目的是找出指紋主人的身分,在犯罪偵察中常見的就是這種模式。因為是一對多的比對,所以必然要蒐集眾多的指紋,建立龐大的資料庫,而且這樣的生物特徵資料庫中,資料越充足、越龐大,比對才會正確。
正因為比對的目的是為了找到指紋主人的身分,所以必須與其他的個人資訊庫連結,包括姓名、住址、電話、職業、住址等等。總之,越詳盡越好。政府目前擬議建立的資料庫正是這種類型,它不僅需要民眾的指紋,還要彙集指紋所有者的所有個人資訊。
正因為辨識模式必須連結龐大的個人資訊,不論你同意與否,一旦交出生物特徵資訊,就等於讓其他個人資訊變得無可遁形。於是個人專屬的指紋一旦脫離個人掌控之後,不但成為可以永久流傳、使用、不斷複製的資料類型,還陷入了可以辨識個人所有重要生物特徵的資料鏈,這就是風險所在。
從不確定性科學的角度來看,生物特徵資料庫的保存、複製、認定應用、保密等問題,涉及相當龐雜的、以資訊科技為基礎的資訊資料蒐集與管理程序,涉及的問題已脫離了生物特徵資料庫的單一學科問題,而進入系統性的、異質的科技風險與由其衍生的巨大社會風險。
由於資訊科技對於相關資訊資料的保存、複製、認定應用、保密等的確定性,在當代資訊連結技術與複製技術的高度發展中已面臨了挑戰,因而產生了科技風險。一方面在龐雜資訊系統的技術運作使用上,可能面對精確性的不確定性,比方說指紋辨識完成後的推理過程,要是資訊連結出了錯,就會產生誤認的風險。另一方面,這些資訊資料可以隨時被複製儲存,密碼破解,連結、認定改造、散布,資訊系統整體運作的安全性因而受到破壞。整體來說,資訊科技系統運作將不再容易確定其安全性。
而資訊系統運作的安全不確定性,不僅局限在科技層面上,同時會直接外溢,造成整個社會的安全不確定性問題。首先,一旦在龐雜資訊技術運作認定的精確性上,產生模糊狀態或錯誤,將可能隨機地引發社會巨大的爭議。尤其針對高度敏感性的政治或社會爭議標的,科學精確性往往反過頭來受到挑戰,而形成兩極的反應。
其次,資訊系統的連結安全,由於加密與破碼技術日新月異,有可能導致資訊資料被侵入改造、複製儲存與不當散布,發展成具有高度爭議的社會事件。諸如個人、家族或族群生物特徵資料的暴露,造成相關的權利侵害與歧視問題,演變成世代、家族或族群的歷史事件。
上述這兩個科技系統風險與社會系統風險,正是 J.R. Ravetz 所強調的後常態科學高度不確定性狀態。整個科技系統的安全不確定,造成的問題不只是停留在科技系統本身,還會外溢到社會系統,而產生不可估計的或未意圖的後果。
事實上,社會後果也會進一步解構科學系統安全性的問題。假設在商業高度激烈競爭或全球科技研發激烈競爭中,研究人員或管理人員在相關利益的考慮權衡下,在某個模糊的倫理或管理規定或範疇上進行傾斜式的運作(例如故意遺留資料空間、侵入管道),將回過頭侵害到科學系統安全性問題,而進一步循環性地衝擊到社會面向的爭議與風險。
也就是說,人類生物特徵資料系統的控制、相關技術,不斷地研發、破解與再研發,可能使整體社會系統逐步滑向國家監控、商業監控、犯罪、侵犯人權、社會歧視等的循環,而造成不可回復、不可估量、不可控制的歷史後果。當然,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滑坡效應下,任何形式的法律與社會制度或程序正義的保障設計,將敵不過逐步朝向系統性、複雜性演化的趨勢,最後造成監控社會(每個人民都受到監控的社會)。歐威爾在《一九八四》一書所描述的老大哥監控世界,或許會是人類不久的未來。
總體而言,研究「後常態科學」的學者提出的科技系統與社會系統高度不確定性的風險,頗有見地。他們提醒我們,如果要建構以科技為基礎的生物特徵資料庫,必須慎重思考科技實證安全的有限性,與可能引發難以逆轉的社會系統風險。